学生资助
一、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
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、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二、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
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,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。
三、国家助学金申请、审批与发放程序
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,一学期发放一次。具体流程如下:
1.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;
2.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院系提交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,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,各院系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认定;
3.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填写《中等职业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,各教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系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;
4.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审批,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;
5.各院系向学工处报送拟资助学生的社保卡银行账号及开户行等信息。学工处汇总后,交由计财处,由计财处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账户。
点击下载附件:附件1: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.doc
附件2:中等职业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国家助学金申请表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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